五医保安监〔2025〕24号
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:
2025年5月,县安监中心收到蚌埠市医保安监中心移交药品追溯码的疑点数据,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对数据进行筛查分析,并进行现场核查,认定违规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:
一、认定的违规问题
(一)串换药品
1.浍南镇(马场村卫生室),存在将“静脉输液相关药品”串换成口服药“银杏叶胶囊”,进行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,涉及居民医保违规基金113.22元。
2.浍南镇(桑庙村卫生室),存在将“自采药品甲钴胺片” 串换成“网采药品甲钴胺片”,进行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,涉及居民医保违规基金69.08元。
3.双忠庙镇(邓圩村卫生室),存在将“自采药品血塞通胶囊”串换成“网采药品血塞通胶囊”,进行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,涉及居民医保违规基金204.2元。
4.五河县仁和堂大药房,存在将“其他药品”串换成“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”,进行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,涉及职工医保违规基金1598元。
(二)未提供药品采购票据
浍南镇(桑庙村卫生室任楼医疗点),检查发现“四磨汤口服液” 无采购入库票据,并进行医保结算,涉及居民医保违规基金1561.39元。
二、处理决定
根据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第七十六条第1款、第七十五条第3款;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(2022年版)》第五十八条第5款,做出如下处理:
(一)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,并支付30%违约金。按蚌埠市医疗保障局《基金违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测算办法》(暂行)规定,经测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45.89元,其中居民医保1947.89元,职工医保1598元,违约金1063.77元,合计4609.66元。限于2025年8月6日前将违规基金缴至医保基金账户,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专户。
1.居民医保开户行:徽商银行五河支行,账号:1286101021000******;账户名称: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;
2.职工医保开户行: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账号:20010429981966600******;账户名称: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;
3.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指定专户。
(二)责令整改。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,切实加强业务培训,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,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。
附件:市移交药品追溯码认定违规金额汇总表
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
2025年7月24日
附件
市移交药品追溯码认定违规金额汇总表
单位:元
序号
医疗机构名称
违规金额
30%违约金
总计
1
浍南镇(马场村卫生室)
113.22
33.97
147.19
2
浍南镇(桑庙村卫生室)
69.08
20.72
89.80
3
双忠庙镇(邓圩村卫生室)
204.20
61.26
265.46
4
浍南镇(桑庙村卫生室任楼医疗点)
1561.39
468.42
2029.81
5
五河县仁和堂大药房
1598.00
479.40
2077.40
合计
3545.89
1063.77
4609.66